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是海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城市源水、制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及水利设施等建设、营运管理。
为进一步改善人才结构,推进水务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集团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详见《海安市水务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详见《海安市水务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适当年龄放宽的须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并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证明)。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在岗人员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工资报酬:4000元/月及以上(按集团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点击下载《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当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认证证明)、社保证明、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笔试(技能测试)费100元(现金)。
1.报名地址:海安市水务集团(长江中路146号)406室。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为确认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在笔试(技能测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核。
⑴资格初审:水务集团负责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
⑵资格复审: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15日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5.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综合测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1.岗位01~08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20%)及相关专业知识(80%)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时按实参加。笔试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2.岗位09~12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分类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时按实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3.成绩计算:
⑴岗位01~08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⑵岗位09~12综合成绩=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4.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岗位01~08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岗位09~12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明确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1~08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岗位09~12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督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违纪,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26976
咨询电话:0513—88826968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水务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