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招聘2男性辅警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1-12-04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海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性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热爱公安事业,有志于服务出入境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担当精神的男性优秀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共2个初任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海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内部安排。其中:外国人协管岗(1名)、系统运维管理岗(1名)。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年满18至40周岁。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要求:体格健全、能正常工作,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
4.持有C1及其以上驾照,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且驾龄在1年以上,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得报考;
5.优先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掌握一门外语、计算机专业毕业以及其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一)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108号海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出入境管理大队。
(三)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含副页)、小一寸免冠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背面需写上姓名)、征信系统报告等相关证书原件(以上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内容,总成绩100分,其中体(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一)体(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1、体能测试(占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所有应聘对象必须参加,测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测试项目及标准:①男性:俯卧撑≧20个;②立正跳远≧185厘米;③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以上三项全部合格评定为体能测试合格。
2、技能测试(占50分)。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应聘人员的必备技能和专业技能。
必备测试项目:①计算机基本操作、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办公软件基础应用。②驾驶:单位提供车辆,参加测试的人员在单位附近实际操作,测试驾驶技术、车况、路况的处理水平。
专业测试项目:①Windows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调试、计算机硬件基础、网络及综合布线、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常识。②外语测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查应聘对象求职动机,法律法规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形体举止、仪态仪表,综合处置能力等情况。
四、体检
以体(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总合进行排序,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名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递补人选从总成绩排序名单中依次确定。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从后依次递补人选(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用工手续
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保安服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将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好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用工待遇
确定录用后,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报名咨询电话:8896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