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交通警察大队墩头中队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1-12-17
因工作需要,交通警察大队墩头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警墩头中队驻队勤务辅警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辅警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0至35周岁,熟悉计算机操作,持C1类驾驶证。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④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工作日。
2.报名地点:海安市交警大队墩头中队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面试
按照竞争性选拔的原则,重点考查政治思想素质、基本能力素质、对公安工作的认知等。
(三)体检。
面试合格后,到海安市中医院或人民医院体检。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五)录用。
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海安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交警墩头中队工作,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县公安辅警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13962782118,0513—88412523;联系人:唐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