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李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2名,派遣到镇从事办公辅助、综合执法辅助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办公辅助 1名,综合执法辅助 1名
二、工资保险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938元/月(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身体要求:健康,体形端正。
5、户籍要求:海安户籍或常住海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三年内镇各公益性岗位辞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办法
1、笔试:笔试人数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确定。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加分项: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个人获得区镇街及以上部门(部队营级以上)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成绩计算:综合分=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加分。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审批: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直接予以辞退。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能证书、退伍证、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工作日8:30-17:30)
3、
报名地点:李堡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630室(人民路66号)
4、联系电话:0513-88226892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考全过程接受李堡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88226873。
附件:
《李堡镇公开招考政府购买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