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集团”)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11月19日成立,为海安市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20亿元,集团聚焦金融服务、产业投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等三大主业,通过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的发展壮大为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实业支撑,形成金融业务与产业经营二元互动发展模式,激发资本市场活力,促进金融生态产业集聚。
海安安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海投控集团所属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薪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集团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资格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岗位简介表》。
3.招聘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指截止2022年7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满12个月为1年)
4.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点击下载附件1《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
报名当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
报名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58号融媒体中心12楼综合部办公室。
2.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3.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海投控集团负责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26日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5.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岗位0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岗位02:采取适岗评价、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一)考试
岗位01:
(1)笔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0%,相关专业知识80%。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岗位02:
(1)适岗评价: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得60分,其余40分根据教育背景、岗位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以上适岗评价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岗位0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02综合成绩=适岗评价×50%+面试成绩×50%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进行公示。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岗位01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专业知识高者优先。岗位02以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优先)。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明确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1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专业知识高者优先。岗位02以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督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违纪,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1855068
咨询电话:13813749993(丁广乐)
六、本公告由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