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学段学科、名额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5.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学(初高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小学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幼儿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其中编内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从取得正式事业编制之日起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6.在教学一线任教。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4月9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教育体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50分钟,其余学科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4.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学段学科(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并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1.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由市教育体育局核减相应选聘计划。
2.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选聘单位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城南实小教育集团选聘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教师,按考试成绩(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人事关系落实校区。
3.通过考试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
4.已加入城南实小教育集团的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聘。
5.本次拟选聘的教师,2021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前仍在原工作单位任教,接受原工作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6.选聘教师接到市教育体育局开具的调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7.应聘者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整个选聘活动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监组全程监督。
附件: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