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海安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海安市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须取得事业编制满3年(2018年6月30日之前入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取得事业编制满1年(2020年6月30日之前入编);
4.出生时间在1993年6月(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91年6月(含)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631办公室,电话:88812249,8885100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安市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适岗评价材料;
4.资格审核。市政府办负责资格初审及复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严肃处理。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考察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工作经历、工作成效、考核表彰等方面评价选调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专业能力测试。专题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面试。笔试、适岗评价及专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20%、适岗评价成绩1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的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出现自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适岗评价成绩1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进入考察的人员均需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不能提供者视作自动放弃,在报考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准考证电话通知领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并按规定进行政审。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选调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和人社局共同组织,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监组及社会监督。公开选调解释权属于海安市政府办,未尽事宜由海安市政府办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13-88812249、88851000
监督举报电话:81868522(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监组)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