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经李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13名,派遣到李堡镇敬老院从事护理员、炊事员等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护理人员9人
岗位2:食堂炊事员4名
二、工资保险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546元/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后按规定缴纳公积金。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老年事业;不怕脏累、能吃苦耐劳,有爱心、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三年内镇各公益性岗位辞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敬老院护理员、炊事员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35周岁者必须已缴纳养老保险且到退休年龄时保险需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2)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3)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4)身体要求:健康。
(5)户籍要求:海安户籍或常住海安。
(6)其他要求:拥有护理证、水电工证、厨师证、安全员证等专业技术特长者可优先录用。
四、招录办法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人数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加分项:大专学历加0.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退役军人服役5年以下加1分,服役5-8年(含5年)加1.5分,服役8-12年(含8年)加2分,服役12年及以上加2.5分。个人获得区镇街及以上部门(部队营级以上)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成绩计算:综合分=技能成绩×0.5+面试成绩×0.5+加分。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审批: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我爱李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直接予以辞退。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能证书、退伍证、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 2日-7月8日(工作日8:30-17:30)
3、报名地点:李堡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630室(人民路66号)
4、联系电话:0513-88226892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考全过程接受李堡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88226873。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