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村)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海安街道社区(村)专职网格员50人
三、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需满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岗位要求:专业不限,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热衷于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
5、户籍要求:海安市户籍或常住海安。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海安高新区及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从相关网站下载《江苏省海安高新区海安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村)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先行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指定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月21日
2、报名地点:海安街道党群工作局209室(海安市江海西路86号)
联系方式:0513-81801018
3、报名资料:
①《江苏省海安高新区海安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村)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②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超过35周岁报考的女性、超过45周岁报考的男性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具体可咨询报考单位)
④报名费100元(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报考人员所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作文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3、适岗评价: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学历、政治面貌、荣誉表彰等进行适岗评分。评分以加分的形式直接计入综合得分。具体分值如下:中共党员加1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0.5分,退役军人加0.5分,个人获得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部队营及以上)表彰每一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适岗评价得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按实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五、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村(居)后备干部基本工资的80%,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发放报酬,缴纳五险一金。如果市出台新政策,按最新政策调整。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海安高新区纪工委:0513-88162927
海安街道纪工委:0513-81801011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
海安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村)专职网格员报名表